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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金福: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“掐尖”招生行为是功利教育

昨日,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,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《关于2019年3起普通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》。《通报》指出,这三起违规招生行为属于变相的“掐尖”招生行为。(1月4日《信息时报》)

众所周知,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“掐尖”招生行为,不但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,破坏了教育公平,损害了教育生态,而且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将会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,还会加剧家长和社会的焦虑。同时,还会无形之中助长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乱象。可以说,“掐尖”招生行为属于明令禁止行为,这是一种赤裸裸的“功利教育”。

近年来,各地中小学校为了提升办学影响力和知名度,打出“名校”品牌,有的学校不惜采取违规办学行为,这其中的“掐尖”招生行为就是一个明证。

其实,学校要想提升办学影响力和知名度,形成“名校”效应,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,多在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上下功夫,通过扎实的教育质量和严谨的校训校风,提高不同类型和层次生源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,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。而不应通过“掐尖”招生等违规行为“走捷径”,这势必造成恶性循环,破坏教育的公平性。

因此,笔者以为,此次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《通报》,对3起普通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进行“严肃处理”,这无疑是十分及时的,也是非常必要的。这不仅是对当事学校的一种处罚和震慑,更是对其它学校的一种警示和威慑。

当然,要防止类似“掐尖”招生行为的屡屡发生,还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,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,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,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事件,从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以切实维护教育的公平性。

标签: “掐尖”招生 功利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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